河北外国语学院关于2021年度校级科研课题(国别与区域研究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据河北外国语学院“双一流4.0”发展战略,为加强河北外国语学院专业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河北外国语学院75个语种、371所国际合作大学以及河北省外国院士工作站的资源优势,更好发挥河北外国语学院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智库作用,河北外国语学院成立了河北外国语学院中国·一带一路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研究院和社科联主管的河北省环球国际经济社会文化研究院,下设6个研究分院,20个研究中心。为了使研究院的研究成果更好的服务社会,现开展2021年校级科研课题(国别与区域研究专项),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河北外国语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2.每个申请人同年只能申报一个校级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校级项目的研究工作。
3.课题组成员的学科、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有科学的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
对于不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不进入评审程序。
二、立项范围
此次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围绕 国别与区域研究工作进行科研,题目自拟。此次课题立项工作计划立项20项,预计2022年12月份进行结题审查。
三、课题管理
1.课题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3月20日—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研究院将《河北外国语学院校校级课题(国别与区域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1)和《河北外国语学院度校级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2)报科技处。同时发送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hwkjc204@163.com。
2.申报课题受理后,科技处将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
3.最终成果为论文,需要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最终成果为译著的,结项时需提供原版著作、翻译著作及译著说明,译著说明需要在研究院学报《路》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所有成果需要注明河北外国语学院2021年校级科研课题(国别与区域研究专项)课题、课题题目和项目编号,结项时提交的主要成果需与申请书的设计论证直接相关。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已上传至科学技术处通知公告栏。
附件:1.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申报汇总表
2.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