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科研课题进行鉴定结题的通知
各部门:
2020年12月份校级科研课题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题范围
鉴定结题范围为2019年立项的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2020年立项的专项课题及延迟结项的项目,具体名单见《2021年6月可结项课题统计表》(附件3)。
二、结题材料要求
1.《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结项鉴定表》(见附件),独立装订,双面打印。
2.研究成果要求:研究院专项课题需要在研究院学报《路》上或公开发表期刊论文,其他类别课题研究成果为公开发表期刊论文,并且在批示页显著位置注明“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项目”、课题名称及立项编号字样。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结项鉴定表》一式3份。
以上资料请于2021年6月20日交到科技处,同时将《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结项鉴定表》电子版发送至hwkjc204@163.com。
附件1: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结项鉴定表
附件2: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调整申报表
附件3:2021年6月可结项课题统计表
科学技术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