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科研成果管理,使科研成果统计常态化,科学技术处每学期末开展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统计。
(二)统计成果范围
2021年度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具体包括:
1.论文统计:公开发表的论文均在统计之列,包括论文题目、作者、作者排序、期刊名称、出版时间、刊期等。
2.著作统计:统计内容包括著作名称、作者姓名、出版社、出版时间、ISBN号等。
3.成果获奖:统计内容包括科研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完成人员及排名、完成单位、获奖类别及等级、颁奖单位等。
二、填表说明
(一)科研成果统计表填表说明
1.按照人员统计,如有多个科研成果,逐条填写。
2.成果形式:论文、自编教材(正式出版教材,自编校本教材不在统计范围内)、专著、译著、其他,请按照成果选择相应的成果形式。
3.出版时间:统计到年、月、日。
4.刊期/书号:成果形式为论文,填写发表刊期,成果形式为著作或教材,填写书号。
5.是否依托项目:科研成果用来课题结项,则填写是,并在依托项目来源一栏中选择相应的依托课题;如果单纯的发表论文,则填写否。
(二)成果获奖统计表填表说明
奖励名称:指校级及以上奖励,如河北省高校科研成果奖等
三、统计要求
1.上述论文、著作、获奖等成果第一作者不是河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的,注明河北外国语学院职工所列位次(作者位次/总位次,比如2/3);
2.各部门在统计时要做好科研成果原件的审核工作,如实填写科研成果统计表;
3.凡河北外国语学院教师取得的研究成果必须到科学技术处进行成果登记。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成果,在奖励、职称评聘和晋升时学校不予承认。
4.请各部门于2021年7月28日前将统计好的《附表:科研成果及成果获奖统计表》电子版交至科学技术处邮箱hwkjc204@163.com,纸介版加盖部门章一并交至科学技术处。
5.本通知及附件已经传至科学技术处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请自行下载填写。
附表:科研成果及成果获奖统计表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