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科研课题进行鉴定结题的通知
各部门:
2022年6月份校级科研课题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题范围
鉴定结题范围为2020年立项的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专项课题,2021年立项的专项课题及2020年之前立项的延迟结项课题,具体名单见《2022年6月可结项课题统计表》(附件4)。
二、结题材料要求
1.《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结项鉴定表》(附件1),独立装订,双面打印。
2.研究成果要求:研究院专项课题需要在研究院学报《路》上或公开发表期刊论文,其他类别课题研究成果为公开发表期刊论文,并且在批示页显著位置注明“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项目”、课题名称及立项编号字样。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结项鉴定表》一式3份,部门汇总后填写《校级课题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需要调整项目的负责人需要填写《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调整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
以上资料请于2022年6月10日--15日集中交到科学技术处,同时将《河北外国语学院校级课题结项鉴定表》电子版发送至hwkjc204@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