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技类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技类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科学技术类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和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4类。其中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专项任务项目无申报限额。
1.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开展的科学研究;优先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以及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优先支持承担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教师。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金额不超过9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主选题,研究目标明确,立论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项目申请人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本的研究条件,经费由申请人自筹。
4.产学研合作专项:优先支持面向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新型储能、高端装备制造、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依托本校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已经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研究。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1)合作企业是“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2)已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且2021年以来单个合同到账经费本科高校100万元以上。(3)项目立项后,研究成果转化新增到校经费50万元以上。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5.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近三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重点或重大项目、重大研发计划,尚未立项但进入会议答辩的项目负责人。(2)近三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的第一完成人。(3)近三年在nature、cell、science主刊,或“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或通讯作者。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自有教师,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附件3)。
2.申请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科学技术处--科研政策--省市级政策法规)。
三、报送材料
申请书电子版(PDF格式)及删除个人信息电子版(PDF)以申报类别+课题名称命名,并按照申报的项目类别分类打包和《附件2: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技类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起发送至邮箱hwkjc@163.com,纸质版申请书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统一报送,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尹霞 18732138231
附件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技类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统计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