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关于转发《石家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社科专家培养项目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
现开展2023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申报人可参照《2023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地域特色历史文化研究等,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题目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申报人也可根据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名称。
二、注意事项
1.市内外各高等院校、党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及各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均可申报。已获得国家、省(部)级、市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不得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组的负责人,且一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课题的负责人。一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研究。每个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
2.课题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初评采用《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活页》要按要求规范填写,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课题完成时限:研究报告类、论文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著作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如不能按期完成,须及时向市社科联书面提出延期申请。
4.课题立项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6份(活页单独装订),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电子版及汇总表发科学技术处,截止日期为4月18日。
5.被评为石家庄市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征文,且该征文未得到任何资助的可申请确认课题。确认课题需填写《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确认课题申请登记表》,经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市社科联,同步提交确认申请登记表、研究成果的电子版(word格式)。
6.办理课题结项手续时,须提交一式3份如下材料:
①《结项鉴定申请表》;
②《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③《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④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必须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⑤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⑥变更申请(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上述材料一律用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厚并注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
联系人:宋丹丹 联系电话:0311--66607158 电子邮箱: hwkjc204@163.com
附件:
4.结项鉴定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