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关于转发《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课题进行鉴定结题的通知》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课题管理要求,2023 年度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一)本次结题验收针对 2022 年度立项且达到建设周期的课题,以及 2021 年度未结题验收的课题。
(二)结题材料:
1. 纸质材料扫描版(pdf 文档)
(1)结题材料封面(见附件 1)。
(2)结题报告书(见附件 2)。需由同领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至少 5 名专家填写专家意见,签署课题完成单位鉴定意见。
(3)研究成果复印件。内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含用稿通知,论文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封底;公开出版的教材或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成果应用证明,需由采纳单位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 1 万字。
(4)变更课题组成员、延长研究期限需填写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见附件 3)。课题负责人、名称、成果形式原则上不能变更,延期不超过1年。上述材料按要求签字后,按顺序(1-4)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文档命名为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
2. word 版文档
(1)结题报告书,文档命名为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
(2)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 4)
二、报送要求
电子版材料及汇总表发科学技术处邮箱,接受截止日期:2023 年 6 月 14日。联系人:宋丹丹
联系电话:0311--66607158
电子邮箱: hwkjc204@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9日